木托盤包裝標志按其用途可分為:木托盤運輸標志、出口木托盤指示性標志和重型木托盤警告性標志三種:
1、出口木托盤指示性標志:
是指提示人們在裝卸、運輸和保管過程中而要注意的事項,一般是以簡單、醒目的圖形和文字在包裝上標出,故有人稱其為操作標志。
2、木托盤運輸標志:
標準化運輸標志包括:
①收貨人或買方名稱的英文縮寫字母或簡稱;(收貨人代號)
②目的地或目的港
③參考號(合同、訂單、發(fā)票號碼)
④件號
3、重型木托盤警告性標志又稱危險品包裝標志,是指凡在運輸包裝內裝有爆炸品、易燃物品、有毒物品、腐蝕物品、氧化劑和放射性物資等危險貨物時,都必須在運輸包裝上標明用于各種危險品的標志,以示警告,使裝卸、運輸和保管人員按貨物特性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,以保護物資和人身的安全。